5月29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兰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廷礼、胡焯、俞成辉、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56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甘南州、临夏州、阿克塞县、肃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法规和废止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雷思维、王中明、沈涧,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记者张富贵 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