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3月28日在兰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廷礼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胡焯、李沛兴、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57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供用电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兰州市、嘉峪关市、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法规和废止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任命的有关人选情况介绍。
黄瑞雪、王中明、沈涧,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记者石丹丹)